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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印度尼西亚江西总商会
印尼文名称:PERHIMPUNAN PENGUSAHAJIANG XI INDONESIA简称:印尼江西总商会(PPJXI)
商会简介:
印尼江西商会在江西省工商联的大力支持下,在印尼打拼的江西老乡的共同努力下,于2016年3月13日在雅加达正式成立并依法办理了注册手续。印尼江西商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以及商会领导机构,首批有30多家创始会员单位。商会名称: 印度尼西亚江西总商会(PERHMPUNAN PENGUSAHA INDONESIA JIANGXI)。
一 、性质宗旨
商会为由在印尼的江西籍人士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组成,从事商务沟通、贸易交往、信息传递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中国驻印尼大使馆业务主管部门、江西省政府各部门机构及印尼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
二 、商会宗旨
根据中国及印尼两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通过指导、协调等方式,服务、团结和引导江西籍的企业、商家及各类经济组织合法经营,促进印尼与江西省之间经济合作、文化和人才交流健康有序发展
三 、商会业务范围
- 服务在印尼的江西籍企业或个人,实现合作、共赢、发展;引导江西来印尼企业、商家及各类经济组织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强与其他商会组织的联系。
- 维护商会的合法权益,监督商会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职业道德
- 努力树立商会品牌,提高商会知名度。
入会条件及程序
商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江西籍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成为本会会员,享受同等权利和承担义务。
申请加入会条件:
- 拥护本商会章程;
- 自愿申请入会;
- 属江西籍工商界人士,能顾全大局,遵纪守法者;
- 可适当吸收非江西籍人士及省内外相关企业单位可作为协助会员加入商会,享受会员待遇,会费标准按入会级别与江西籍会员等同。
会员入会程序:
- 提交入会申请,须交 1 寸免冠照片 3 张、在印尼或江西省工商营业执照或办事机构的批文复印件或江西籍身份证明;
- 经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交秘书处备案;
- 由商会发给会员证。
会员权益及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 享有选举会员代表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参加本商会活动;
- 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资料、信息及相关服务;
-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履行本商会决议;
- 维护商会的合法权益;
- 完成商会交办的工作;
- 按期交纳会费;
- 主动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信息;
- 积极参加本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会员退会及除名:
- 会员自愿退会或因工作调动及其他正常情况需要退会的,应书面通知商会并交回会员证,商会据此注销会员资格;
-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商会理事会决定除名,并注销会员资格。
- 违法乱纪,受到相关法律制裁者;
- 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
- 不履行会员义务;
- 不按期交纳会费;
- 在国内或印尼失去合法登记者;
- 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会员行为违背商会章程
注:凡除名或退会者均不退还会费。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 本商会经费来源:
- 会费;
- 捐赠;
- 政府资助;
-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 其他合法收入。
本商会会费按任期收缴,会费缴至商会指定账户,商会需出具正式票据。年度会费标准为:会长单位 3,000 万印尼盾;常务副会长单位 2,000 万印尼盾;理事长、副会长、监事会主席及秘书长单位 1,000 万印尼盾;理事单位 300 万印尼盾;会员单位100万印尼盾。
-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 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易衍(秘书长) +62 82137146999
印尼地址: IF Language Center,Ruko Theme Park Blok E NO 51AGolf lsland PlK2,Daerah Khususlbukota Jakarta 14460
Email:yiyan12345@gmail.com